1.本基金会法人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由基金会保管,并按规定按时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民政厅的年检。
2.本基金会法人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应妥善保管,不得遗失或损坏,出现遗失、损坏或违规事件将追究个人责任。
3.本基金会相关重要证书悬挂上墙,接受各界人士监督。
4.本基金会捐赠证书要按本基金会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发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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